编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专项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暂定名) 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9/28 18:41:55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专项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暂定名)
二、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平创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
3600米地热对接井4组,300米双U岩土储能井165眼,高效空气源热泵25台,离心式热泵18台, 敷设一次热力管网约5公里,建设换热站一座并配置相关设备等,配套建设智慧供热软件系统一套。
五、范围内容:出具适用于专项债版本项目建议书及可研。
六、采购控制价:80000.00元,超出以上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建筑专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合同工期:3个工作日。
九、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合同要求。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价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RpRLtrRx_jNx440tfsEcw 提取码: vcsi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6:30.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507号楼二层会议室。
3、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其它要求:
1、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询价函内容及附件进行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创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17177036
2025年9月28日
分享到: |